阳谷信息港市民报道为发泄私愤,男子录制交警执法视频上传至快手平台,并进行辱骂......8月21日,阳谷县公安局将辱骂执法交警的违法行为人刘某某依法行政拘留。
经查,刘某某,男,32岁,阳谷县十五里元镇人。8月20日上午10时许,刘某某利用快手平台发布视频辱骂正在执法的交警队民警。视频发布后,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经阳谷县公安局调查,刘某某寻衅滋事违法行为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之规定,阳谷县公安局依法对刘某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
阳谷信息港综合报道经教育,刘某某认识到了自身错误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并接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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