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谷信息港内部报道息近日,阳谷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经多方工作,成功抓获一名涉黑恶历年逃犯樊某,两名涉嫌包庇犯罪嫌疑人樊某某、刘某某。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推动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经查,樊某自2016年以来,多次参与寻衅滋事,2016年被阳谷县公安局上网追逃。樊某某、刘某某在阳谷县公安局对樊某发出悬赏通告后,依然顶风作案,以身试法,置法律于不顾,对樊某进行包庇窝藏,并为其提供住所和交通方面的帮助。目前,三人均已被阳谷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阳谷信息港相关讯息警方提示:帮忙要讲究原则,如果触碰法律的底线,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根据刑法第310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近日,阳谷县公安局已通过阳谷警方微信公众号陆续发布了对犯罪嫌疑人的悬赏通告,望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扫除身边的不法分子,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净化社会社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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