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谷信息港从相关媒体获悉近日,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发文件,阳谷县检察院自2013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以来,连续六年保持这一荣誉称号。
今年以来,阳谷县检察院在阳谷县委和聊城市院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把服务大局与实现检察工作争创一流的目标有机结合,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队伍建设为宗旨,坚持将创建文明单位作为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的突破口,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院上下团结奋进、开拓进取,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阳谷信息港该消息近年来,阳谷县检察院相继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被山东省检察院评为“全省优秀基层检察院”、“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记集体二等功、“全省检察机关无违法违纪、无责任事故先进单位”;被聊城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政法系统先进集体”;被聊城市检察院评为“全市优秀基层检察院”;被聊城市文明委评为“聊城市群众满意文明行业”、“聊城市文明服务品牌”;被聊城市委宣传部授予“四德工程建设示范点”;阳谷县委做出《关于向阳谷县人民检察院学习的决定》;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平安阳谷建设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