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的纪检体制改革主要是点对点的改革,如双报告、两为主、向中央部门派驻纪检组等。这些改革取得的成绩,都将在新的一年显现出来。但在新的一年,这些改革都应更强调系统思维,以改革的精神继续深化。
任建明:2014年,各地对落实“两个责任”有了深刻认识。2015年在追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当事人上,应该会有突破,这也是一大难点。去年的实践中,某些省份“一把手”的调整,就有被追究主体责任的味道。
另外,三中全会提出了制定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也是迫在眉睫。不妨找出原有责任制中的责任追究内容不能很好执行的原因,加以改进。
外逃“大老虎”将被引渡回来吗?
专家透露,曾有国内贪官五六十岁了,到外国申请所谓政治避难时,居然还申请一个“受计划生育政策迫害者”,并达到了目的。这反映出海外追贪的复杂性。
廉政瞭望:2014年“猎狐行动”取得很大成绩,2015年的海外追贪上,最有可能在哪些方面取得突破?外逃的一些前高官,可能被引渡回来吗?
李成言:2014年针对经济犯罪、诈骗的“猎狐行动”,为贪官引渡积累了经验,但两者有很多不同,后者更复杂。我认为,官员引渡追赃,2015年可能会取得进展的领域有:
首先,可能和一些主要国家,如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在谈判中达成协议,希望在官员追逃引渡上,不要设置所谓“政治避难”的壁垒。因为很多官员到了外国,为了避免被引渡,一定会申请“政治避难”,程序简单,也很荒唐。有的官员五六十岁了,居然还申请一个所谓“受计划生育政策迫害者”,并达到了目的。
二是要寻求到两国法律的结合点。法律的条文差异性,有时也是追逃的障碍。“猎狐行动”取得进展,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国外也有打击经济犯的条文,找到了契合点。
第三,要向美、澳、加等说明,我们的追逃,实际有助于你们的安定,如果你不配合追逃,违背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条约。我们要去做工作,宣传外国帮助追逃的必要性,不能一直打相持战。我想,2015年如能在这三点突破,就有一批贪官被引渡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