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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谷县集中进行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

发布时间:2018-11-15 15:57:03
核心提示:  阳谷信息港编辑人员获悉阳谷县自2018年11月12日22日,集中进行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期间,参保人
  阳谷信息港编辑人员获悉阳谷县自2018年11月12日—22日,集中进行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期间,参保人员可在本村(居)委会缴费参保。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一)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二)缴费标准:每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2个档次。其中,100元的缴费档次只适用于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的最低选择。除100元缴费档次外,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
  
  (三)缴费年限规定: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自2011年正式实施。截止2011年,45周岁以上(不含45周岁)的城乡居民,应逐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允许补缴,但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得超过15年;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四)政府补贴: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适当补贴,选择100元、300元缴费档次的,政府补贴标准每人每年30元;选择500元至1000元缴费档次的,政府补贴标准每人每年60元;选择15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的,政府补贴每人每年100元,缴费即补。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符合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县级财政按每人每年100元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
  
  (五)领取养老金条件:年满60周岁,按规定逐年缴费且未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居民,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六)个人账户继承,丧葬补助金标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死亡后,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相关人员在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30日内办理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的,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标准为700元。
  
  (七)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衔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若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其重复缴费时段(按月计算)只计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退还本人。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一)参保范围:具有我县户籍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居民;具有我县户籍的农村居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具有我县户籍的城乡托幼机构儿童、中小学校(含中专、技校)在校学生;在我县长期居住持有居住证且未在户籍地参保的外地户籍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
  
  (二)缴费标准: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我县个人缴费标准每人220元。
  
  (三)缴费时间:缴费期截止到2018年12月20日。集中征缴期为11月12日—22日,11月12日—22日期间由村(居)委会征收,11月23日—12月20日期间由个人到乡镇人社所缴纳。
  
  (四)补缴规定:2019年度居民基本医保在2018年12月20日前缴费的,2019年度正常享受居民医保待遇。2018年12月21日至核定财政补助人数日期之前补缴的居民,缴纳该年度个人缴费部分,基本医保待遇等待期为3个月;在核定财政补助人数日期之后缴费的居民,需补纳该年度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标准之和,且基本医保待遇等待期为3个月。
  
  (五)新生儿参保政策:从2019年1月1日起,新生儿出生后6个月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后,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超过6个月后参保缴费的,按本通知补缴政策规定执行,且医保待遇等待期为3个月。
  
  (六)缴费办法:集中征缴期内,参保居民在户籍地或居住地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委会缴费。集中征缴期结束后至2018年12月20日,由参保人员到乡镇人社所办理;2018年12月20日以后到县人社服务大厅办理。外地户籍居民及其未成年子女在我县参保的,需提供居住证及户籍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的未参保的证明。在校学生、入园儿童的参保缴费在家庭所在地按普通居民办理,不再单独组织征缴。
  
  (七)医保待遇:医保待遇及补偿办法执行聊城市统一的补偿政策和规定。
  
  阳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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