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谷信息港编辑人员获悉阳谷三山天然气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非居民天然气冬季销售价格的申请》已收悉。鉴于当前已进入冬季用气高峰期,上游天然气公司对我县冬季非居民购气价格有较大上浮,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建立健全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制度的指导意见》(鲁价格发【2018】73号)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对非居民天然气冬季销售价格进行顺价调整:
一、非居民天然气冬季销售价格调整为每立方米3.15元。
二、以上价格为临时价格,执行日期为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3月15日。到期后按阳价字【2017】10号文件规定的价格执行。
三、调整后的销售价格,你公司应按规定在经营场所显要位置进行明码标价,向社会公示,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阳谷县物价局
2018年11月14日
来源:阳谷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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