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10分;
16、不了解车辆行驶速度,扣10分;
17、未及时发现路面障碍物,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扣10分。
18、变更车道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扣分至不合格;
19、变更车道时,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扣分至不合格;
20、连续变更两条以上车道,扣分至不合格。
21、通过路口前未减速慢行,扣分至不合格;
22、直行通过路口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扣分至不合格;
23、转弯通过路口时,未观察侧前方交通情况或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侧、后方交通情况,扣分至不合格;
24、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时进入路口,将车辆停在路口内等候,扣分至不合格;
25、不按规定避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扣分至不合格;
26、左转通过路口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扣分至不合格。
27、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扣分至不合格;
28、不按规定减速慢行,扣分至不合格;
29、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扣分至不合格。
30、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不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或者非机动车未保持安全距离,扣分至不合格;
31、会车困难时不让行,扣分至不合格;
32、横向安全间距判断差,紧急转向避让相对方向来车,扣分至不合格。
33、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扣分至不合格;
34、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扣分至不合格;
35、超车时未与被超越车辆保持安全距离,扣分至不合格;
36、超车后急转向驶回本车道,妨碍被超车辆正常行驶,扣分至不合格;
37、从右侧超车,扣分至不合格;
38、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具备让车条件不减速靠右让行,扣10分。
39、停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扣分至不合格;
40、停车后,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扣分至不合格;
41、停车后,在车内开门前不侧头观察侧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扣分至不合格;
42、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大于30厘米,扣20分;
43、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扣20分;
44、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扣10分;
45、下车后不关车门,扣10分;
46、下车前不将发动机熄火,扣5分;
47、夜间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警示灯,扣5分。
48、不能正确观察交通情况选择掉头时机,扣分至不合格;
49、掉头地点选择不当,扣分至不合格;
50、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扣分至不合格。
51、不能正确开启灯光,扣分至不合格;
52、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扣分至不合格;
53、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扣分至不合格;
54、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扣分至不合格;
55、在路口转弯时,使用远光灯,扣分至不合格;
56、超车时未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扣分至不合格;
57、对低能见度道路情况判断差,扣分至不合格;
58、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使用远光灯,扣分至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