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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行为“零容忍",阳谷棚户区即将拆迁!

发布时间:2018-03-07 15:50:25
核心提示:  A:听说,阳谷今年棚户区拆迁有计划!    B:你们家正好在范围内,好事啊!    C:那我要想办法,多争取些赔偿金了!哈
  A:“听说,阳谷今年棚户区拆迁有计划!”
  
  B:“你们家正好在范围内,好事啊!”
  
  C:“那我要想办法,多争取些赔偿金了!哈哈……哈哈……”
  
  D:“赶上好时候了,抓紧呐!!!”
  
  尊敬的居民朋友们:
  
  阳谷信息港获悉首先感谢您对违建治理工作的支持和配合,为把阳谷建设成为宜业宜游、宜商宜居、生态优美的城市,为实现阳谷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您付出了无数的艰辛和努力。
  
  然而,在建设我们的城市、美化我们家园的同时,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现象。在规划区内,违法建设问题时有发生,有的在公共场所和居民生活小区任意违法搭建,侵占公共绿地、挤占消防通道、占压地下管线,严重影响公共安全;有的违反规划随意进行改建、扩建。特别是在城乡结合部和即将改造的拆迁区,突击抢建“隔夜房”等违法建设的势头时有发生。不仅扰乱了城市建设与管理的正常秩序,而且败坏了社会风气,损害了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广大群众对此反映十分强烈。县委、县政府顺应群众呼声,建立并健全拆除违法建设的长效管理机制,今年将进一步加大违法建设的管控力度,全天候对规划区内的违法建设情况进行监控。广大村(居)民要树立法制观念和大局意识,主动拆除各自的违法建设。对不依法及时自行拆除的违法建设,县违建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将依据《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拆除。同时,也希望并欢迎有更多的市民对发生在身边的违法建设给予有力监督,发现违法建设,及时举报,举报电话:12319、0635-6173309。
  
  县违建治理行动领导小组提醒广大村(居)民朋友们,确需危房翻建的,应按照《阳谷县规划区内村(居)民自建自用房屋建设规划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要求进行审批,并按审批内容建设,对不按规定地点、面积进行施工的,一律视为违法建设,依法组织强行拆除违法建筑物。凡不按照上述规定和要求实施的建设行为,一律视为违法建设,一经查实,坚决组织拆除并记录备案,在征收和拆迁过程中一律不予补偿。
  
  “人民城市人民管,建好城市为人民”。我们每一位村(居)民都是城市的建设者和受益者,更是城市管理的主体。把阳谷建设好、发展好、维护好是我们每一位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愿我们携起手来,为把阳谷建设成为一座经济繁荣、环境优美、社会进步、生态文明、安定有序的现代化城市而努力奋斗!
  
  阳谷县违建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阳谷信息港今日新闻连夜偷建抢建,蓄意套取国家棚户区改造拆迁资金的违法行为,害人不利己,得不偿失,不但得不到任何赔偿,阻碍我县拆迁工作,还会依法收到处罚。
  
  希望广大父老乡亲们,看清形势,自觉遵守规定,主动自行拆除违建,积极配合我县2018年棚户区改造拆迁工作。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与街道办事处联合,成立治理违建小组,加大管控力度,日夜查处不停歇,走村入户一一排查,不放过任何隐蔽之处。为最大力度减少群众经济损失,从源头预防,跟踪砂石料运输车辆,发现偷建抢建行为,立即停工,下达通知书,暂扣工具,并重点监控。违建发现一处,拆除一处。在元宵节当晚,他们依然不放假,不敢有一丝懈怠,坚守岗位,重点排查,行走在大风呼啸的乡村胡同里……
  
  违建行为“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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