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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谷县带棚电动车限于2018年4月30日前退出销售市场

发布时间:2018-04-24 14:32:17
核心提示:  阳谷信息港内部报道今日有网友提出建议:    现在阳谷县城区内的带棚电动车严重阻碍交通,很多车都走机动车道(包含骑电
  阳谷信息港内部报道今日有网友提出建议:
  
  现在阳谷县城区内的带棚电动车严重阻碍交通,很多车都走机动车道(包含骑电动车)闯红灯等行为,这样是很危险的并容易出现交通事故。建议交管部门加强对这一方面的管理,对占用机动车道、逆行、闯红灯的电动车和电动三轮实施罚款教育、加强各个红绿灯路口的管理实行每天有执勤人员、协警、或招收交通自愿者来协同管理。望有关部门加强管理,早日实现文明交通,建设成美丽的千年古县。
  
  交警队给予回复:
  
  阳谷信息港重磅讯息感谢你关注阳谷交通工作,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已组成联合执法队,对阳谷县生产、改装、拼装、销售等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存在上述违法行为的,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改装、拼装、销售等违法行为,限于2018年4月30日前退出销售市场。对于拒不改正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规定,没收非法生产、销售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可以并处非法产品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有营业执照的,由县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的,予以查封;对于违规上路的正在查处和治理中,希望你以后多关注提高交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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